订 货 须 知
你在收到订单回复后,根据实际货款总额通过转帐、储蓄或邮局汇款到本公司帐户,并及时把汇款凭证和你的详细联系情况(单位名称、地址、联系电话、传真,EMALL、邮编、帐号、税号)以及您所需货物的清单传真给我们,我们见您的传真后立即发货,并及时通知您到站提货。
如订购本公司暂时无现货的商品时,你需根据商品货款总额的30%的货款电汇至我公司帐户,另外70%的货款侍货物到本公司后,我们通知您付款发货。
如您须购买危险品、剧毒品、需冷藏的生化试剂时请您直接前来我公司购买。另外请您带上您所购商品相应所需的证件。(危险品:危险品运需证(量大时所需)剧毒品:单位证明、本人身份证、当地公安局证明)
手 机 :13503808599 13937322429
联系人 :王增杰
联系电话: 0373-2116108 0373-2712682
传 真 : 0373-2116108
公司名称: 新乡瑞杰化玻器械化工设备有限公司
公司地址: 新乡市长途汽车站向南200米路西自由街71号
退 货 须 知
根据《消费法》、《产品质量法》、《合同法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。特规定以下退货须知,以告顾客,望顾客理解、支持。
凡在本公司购买的商品(化玻一部、二部)从购买之日起七日内(凭发票或清单)可退货、但退换的商品应不影响第二次销售,产品说明书、合格证、外包装等不能丢失、商品没有破损。(另外特殊商品除外)
你在 如商品有质量问题应在购、购买之日起15日内要求修理或调换。仪器类商品一般要求使用单位提供证明以及权威部门的检测报告。
凡仪器类商品从本公司购买之日起(凭发票或清单)一侓享受生产厂家说明书上的保修待遇。在保修期之内,本公司按厂家许诺向客户负责。
如有特殊情况,双方协调解决。 |